关于拆除违法构筑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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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元区四桥右侧海事码头处钢架构筑物业主:

    经我局调查,你在株洲市天元区四桥(天元大桥)右侧海事码头处所建的钢架结构构筑物未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且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属于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建筑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请你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株洲市天元区水利局主张上述钢架结构构筑物所有权归属,并立即自行拆除该构筑物。否则,我局将依法予以拆除,所需费用及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将由你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268室

    联系电话:0731-28665177

    株洲市天元区水利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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