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黎世伟 通讯员/段华鑫 刘婷 李明勇) 近日,炎陵县腾达包装厂因污染防治设施突发故障,导致停止运行。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局长熊湘斌立即带人现场查看,发现该厂未造成后果,且能立即整改,鉴于其首次出现这种情况,遂作出“首违免罚”处理。
“首违免罚”,是炎陵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去年来,该县环保部门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决定对非主观故意且违法后果轻微的,按照教育引导为主、惩戒处罚为辅的原则,实行“首违免罚”,受到企业主的欢迎。
今年3月,该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出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告知书》,梳理出免罚事项十二条。比如,对未按规定进行环评,擅自开建,能及时停建并启动整改,未造成污染,在期限内取得环评批复的,进行“首违免罚”处理。
熊湘斌认为,“首违免罚”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不触碰安全底线的行为给予一定的“观察期”,对需达标整改的给予必要的“过渡期”,既体现了法律的“力度”,又展现了执法的“温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添上一抹“暖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