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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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茶陵县星丰煤矿于2018年12月被茶陵县人民政府关闭,并与茶陵县人民煤矿进行整合,拟于2023年4月份与茶陵县人民政府签订关闭补偿协议。

    为保证星丰煤矿关闭补偿款项依法公平分配,维护全体债权人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要求星丰煤矿所有债权人和相关利益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维权,逾期则视同放弃相关债权和利益主张,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相关债权人和相关利益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茶陵县星丰煤矿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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