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特稿
“马王城”是茶陵六座古城之一,历代《茶陵州志》均有记述,但没有说明是什么性质的古城。
1993年县志在“马王城”遗址中记:“亦称‘古城’、‘鼓城营’”。但古汉语词典中不见“鼓城营”,若从“鼓”与“营”看应是军事性的城堡。因“鼓”有“击鼓使进;击鼓为号”的古代作战情形;“营”则为“军队驻扎的地方”。而记“茶王城遗址”为“境内最早的地方政府所在地。汉武帝元朔四年(公元前125年)茶陵侯刘欣所筑。以后建置几变,但宋以前,治所一直在此未迁”。也就进一步肯定了“马王城”非“治”之城,即县城。这一说法若用清同治九年(1870)版《茶陵州志》(下称“同治志”)有关记载来考证,“马王城”应为“县城”。
“同治志”在“官守”篇中记:“唐立知县,龙曜天佑十八年任。五季马(名缺)建治曰:‘马王城’见‘古迹’卷”。
“古迹”卷中记:“马王城,在州东八十里,茶水北岸,一名古城。五代时马氏所筑。今属十五都”。
“杂志”篇中:“江南有芒草,茶陵民采之织履。伊用昌题诗县门云:‘茶陵一道好长街,两畔栽柳不栽槐;夜后不闻更漏鼓,只听槌芒织草鞋’。县官及胥吏怒逐界(系五代时事)”。
将上述史料作适当地解读和推断就不难知“马王城”的性质。
“治”:“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如:郡治;府治;县治”(《辞海》)。“五季”就是“五代”的别称,历史上又称“五代十国”:907年唐朝被灭亡后,我国中原地区(指黄河中、下游地域)相继经历梁、唐、晋、汉、周五个短期的王朝(为了和以前的同名朝代相区别,历史上通常在这五个朝代名前加“后”字)的更迭,共历53年,史称“五代”。与中原地区五代大约同时,南方分别建立了9个王国,加上北方一个,实际上是地方割据政权,史称“十国”。其中“楚”,为马殷割据湖南,907年,为后梁封地为楚王,都潭州(今长沙),占据南潭、澧、衡、道等二十多个州,包括广西东部。927年后唐又封他为楚王,楚与中原自由通商获利最大。马殷死后,诸子争权,政局混乱,951年被十国中的南唐所灭,楚共历六主,达45年之久。
“马王城”系后唐长兴年间(930—933),楚王马殷之孙马宏芳所筑,故上述“沿革”表中“世代编年”有“五代”(907—960)时期为“茶陵县”,隶属过“潭州”“衡州”。“五代十国”时期,南方相对安定,经济获得较大发展。伊用昌作为一个“游学”的士人,来到茶陵县城,不见学校,于是就讥讽茶陵落后,题诗于“县门”。“同治志”记茶陵办学为“五季以前不可考,仍依旧志,断自宋始”,即按明朝和明前的方志,以宋为开始设学,也就是茶陵经济得到发展后,宋代就开始办学了,州城也迁到靠近洣水的今思聪大兴村城门组一带,筑有“金州城”。
以上史实说明“五代”时茶陵是“县”级地方建制。县城就是“马王城”。县志说“茶王城”为治,“以后建置几变,但宋以前一直在此未迁”,不仅在“同治志”上找不到任何记载,也无法立足。“茶王城”筑于公元前125年,到“五代”时已一千多年,那时县级仅能用土筑城墙,这个城能使用这么久吗?按县志观点,应是使用到“金州城”之筑(宋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才迁治的,“茶王城”至少使用了1133年之久。
若与“金州城”和今称“南宋古城”的州城寿命来比,更说明无法立足。“南宋古城”之筑,当年刘用行写有《筑城记》,明、清修州志都作了附录,也追记了筑城、修葺、展筑、重修实况。刘用行作为“时任荆湖南路属郡丞”亲自经历了全过程才答应作《筑城记》,并为责成筑城的余公(余嵘)和县令刘公(刘子迈)记功,正如他说:“予以属郡丞,诣潭白事,悉知公所功”。筑城前一年,酃县“寇盗窃发”,“金州城”“垝墙既夷,荡无扃钥”,“湖南安抚余嵘”才令刘子迈另择址筑城。“金州城”实际上也只使用二百多年。
“南宋古城”之筑开始于绍定四年(1231),次年完成,元朝就“益加修葺”,明代又“于城西展筑之”,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重修”。因为宋、元、明时按规制县级只能用“土夯法”筑城,筑泥土城墙,故大学士彭维新在《重修州城记》中说为什么要重修州城,是“距今四百余年矣。石泐甓敝,颓堕几尽,跛牂羸豕之所狎出入”。即城墙坍塌几尽,跛脚的羊,瘦弱的猪可轻易地出入如常了。重修的城墙为“表里皆石”,即在土夯泥墙的内外侧用条石包砌起来,也才保存至今仍见。此时县级可以用砖砌包墙,茶陵用条石,形成独有特色。由此相比,说“茶王城”使用千余年是欠科学的,缺乏应有的考证和通阅《茶陵州志》之嫌。
“马王城”的定性,经上述史料相互印证和合理的推断,结论应该是“县城”,古代的“城”曰:“城池”,“城”指城墙,“池”指护城河,也有设险防守的军事功能,也不能因有“军事”功能这一点而排除行政管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