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孙晓静 通讯员/郑奕) 4月28日,市教育局公布的《株洲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明确,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免试入学,均衡编班。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齐长新表示,今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则实行网上报名、超员摇号、免试入学。
报名、审核、录取、派位,皆通过全市统一平台(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进行。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确因条件不具备的,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暂时可由学校接受报名。值得注意的是,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未经招生平台完成招生流程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记者注意到,今年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仍按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户无房的生源排序注册入学。值得注意的是,公办小学招生实行单校划片,公办初中招生实施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科学合理划定招生片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不用想尽办法去‘找门路’分好班,起始年级统一电脑随机分班。”齐长新表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均在县市区教育局的统筹下,按照男女比例协调原则由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学校均衡配置师资。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多轮多批次报名和录取,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在办学水平评估中整改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招生。若在区域内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其是否可在本市其他县市区招生,方案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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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重要信息看仔细
1.房屋产权性质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如果该套已经申请学位,在义务教育学段一个周期(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在这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2.户口迁入时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迁入片区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有户类学生划片就近入学。
3.入学条件
小学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且该学生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初中为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4.公共服务政策
我市教育部门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适龄残疾儿童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