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俞强年 通讯员/罗坚 杨传春) 3月30日,市林业局与市公安局联合部署,在全市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4月1日起,各级林业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面清查;5月10日至10月10日,开展集中整治;10月10日至11月10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提高全市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在全面清查问题阶段,市林业局积极开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设立和畅通问题举报渠道;林业执法人员将对每个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国有林场等林地区域全面摸查,并建立问题台账。
在集中整治阶段,各级林业部门将逐一严厉深挖打击主要包括历年森林督查未查处到位案件,建设项目少批多占、未批先占、非法侵占林地,盗伐(挖)滥伐(挖)林木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木材等各类问题;将重点排查破坏生态公益林、国有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案件。
市、县两级林业部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保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有序开展。行动期间,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单位派出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将纳入2023年各级林长制重点检查内容,行动成效将作为各级林长制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