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河长制”走向“河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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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

    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摘自党的二十大报告

    【事】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俞强年 通讯员/聂标) 近日,醴陵市白兔潭镇河长办对一养殖户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污水外排违法行为,完善环保设施,并在一个月内整改到位。

    “峤岭村养殖户猪场偷排废水至河流中,严重影响村民生活。”一名环保志愿者发现违法偷排行为后,通过河长公示牌的电话举报至白兔潭镇河长办。

    镇河长办接到投诉后,马上联合镇畜牧站、环保站等职能部门对峤岭村进行地毯式摸排。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该生猪养殖户由于养殖粪污配套处理设施不完善、污水处理不到位,将多余的污水外排。镇工作人员指出该养殖户存在的违法事实,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保质整改到位。

    “我们对畜禽养殖非法偷排、漏排等环境污染行为采取‘零容忍’,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切实保护好水生态环境。”白兔潭镇党委书记、总河长王喜桂表示,该镇充分运用巡、查、清“三步流程”工作方式,积极开展河道专项整治行动。

    所谓“巡”,即镇河长办积极组织河道日常巡查检查工作,督促镇村河长、河道保洁员按时保质完成巡河任务,做到“周周巡、月月查”,确保河道问题及时发现。

    所谓“查”,即各村组织一次河道清理行动,以河道垃圾、污水管网为重点,对河道及周边环境开展全方位检查,做到垃圾不落地,污水不入河,切实保障河道环境整洁、水环境健康。

    所谓“清”,即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特别是对河道四乱、污水偷排等难点问题上报镇河长办,由镇河长办协调执法部门进行联合处理。

    “坚持遏增量、清存量,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醴陵市水利局局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周海军介绍,去年以来,醴陵市各乡镇通过不断深化“河长办+部门”“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河长+志愿者”协作联动机制,推行“一单四制”管理,在全面调查摸排的基础上形成问题清单,问题整治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全过程管理,有效推动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工作。

    【释】

    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问题在河里,源头在岸上,新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必须由过去以污染治理为主,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流域要素协同治理、统筹推进转变,各部门必须打破各自为政的壁垒,共同构建共治共享的大格局。开辟由“河长”牵头“九龙”携手治水的新路径,通过源头管控、日常巡查、问题督办、责任追究等举措,力争在“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上实现新的突破。创新河长制工作体制机制,才能不断提高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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