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两家烟花爆竹企业被罚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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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马文章 通讯员/吴迪) 近日,醴陵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醴陵市福兴出口花炮厂、醴陵市浦口河泉众发出口花炮厂2家企业存在多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

    经调查取证,上述2家企业存在非法下单、违法组织生产等多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醴陵市应急管理局拟提请暂扣上述2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个月、并各处以40万元行政处罚。同时,企业安全管理等级直接降为C类。

    下阶段,我市针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行为将开展“地毯式”排查,各相关部门单位采取“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方式逐级压实责任,全面排查废旧厂房、退出企业、区域交界地带等重点部位,铁腕推进“打非治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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