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15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近日修订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国家工业遗产突出保护利用的重点区域,同时强调遗产利用应注重生态保护、整体保护、周边保护,以自然人文和谐共生的理念,实现动态传承和可持续发展。
办法提出,鼓励和支持大运河、黄河、长江沿线城市和革命老区、老工业城市通过国家文化公园、工业遗址公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老工业城市搬迁改造,系统性参与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利用。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依托国家工业遗产建设工业博物馆,发掘整理各类遗存,完善工业博物馆的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和教育功能。支持利用国家工业遗产资源,开发具有生产流程体验、历史人文与科普教育、特色产品推广等功能的工业旅游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打造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工业旅游线路。
同时,鼓励利用国家工业遗产资源,建设工业文化产业园区、特色街区、创新创业基地、影视基地、城市综合体、开放空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等,培育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工业创意等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