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制建在组上激活社会治理“神经末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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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林权属纠纷调解现场。通讯员 供图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周圆 通讯员/李晶 廖凯) 近日,炎陵县十都镇密花村成功调解一起山林权属纠纷,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

    刘新儒是炎陵县十都镇密花村白果树下组的调解联络员,近期在开展矛盾纠纷摸排过程中,听见有人在争吵,立即寻声而去。经现场了解,李某与曾某对山场地界所涉及的分界点、分界线存在争议,究其原因是因为早年发放的山林权属证上标明的山林界线划定不够清楚,且双方对权属证上划定的界线理解不同,由此引发了山林权属纠纷。

    在后续的调解中,刘新儒得知矛盾双方本就是同村人,争议面积山林界0.2亩左右,遂引导双方及时沟通,冷静处理,避免矛盾升级。在刘新儒耐心细致的疏导与劝解下,经过几轮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同意重新划清和明确了山林权属界址。村调委会、镇林业站根据双方认同的调解方案,及时出具了调解协议书,一场山林纠纷就此顺利化解。

    近年来,炎陵县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炎陵模式,大力推行“人民调解制建在组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组,延伸了人民调解服务触角,激活了社会治理“神经末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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