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规范摩托车驾驶人智能化考场建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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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加强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株洲市摩托车驾驶人智能化评判考场建设中长期规划》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推进摩托车驾驶人考场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参加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现将摩托车驾驶人智能化考场建设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规划:全市共规划建设9个摩托车驾驶人智能化考场,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渌口区、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各建设一个。

    二、建设方式:城市四区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择优引进社会投资建设考场,由政府购买考试服务。五县(市)区改造现有考场条件不够的情况下,参照城市四区模式引进社会投资建设考场,由各县(市)区政府购买考试服务。

    三、建设标准: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要求,同时具备三轮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3种考试车型。

    四、建设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考场建设并验收投入使用。

    五、有意向的社会投资方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日;报名地点: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人管理所(渌口区南洲镇211省道旁);联系人:方华国;联系电话:0731-27380793(工作时间)。

    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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