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第一次办这么“重”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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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李航) 一般来说,窃贼见财起意,得手后会迅速销赃变现,以免被人发现蛛丝马迹。这对“任性”的父子俩却不为钱财、只图喜欢,得手后将赃物摆到自家门口,唯恐大家不知其豪横,令办案民警哭笑不得。

    此前,群众曾先生向醴陵市公安局仙岳山派出所报案称,他摆放在家门口的石狮子被盗。其实,这对石狮既不是贵重材料做的,也不是有年头的文物,只是重逾100斤,一个人是无法搬走的。

    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发现案发时有一辆小轿车在附近逗留。经过了解,该车车主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作案时间,案件线索一时中断。

    办案民警没有放弃侦查,通过视频监控排查、现场走访调查、关系人员核查等工作,发现该车经过多次转手,却没有及时办理过户事宜。最终,民警将作案对象锁定为张某某,并于2月22日在株洲城区将其抓获。

    经查,张某某偶然发现曾先生的石狮子,一时见猎心喜,动起了搬回家镇宅子的念头。说干就干,他叫上儿子和朋友许某某,利用半夜大家都在睡觉的时间差,用小车将石狮搬回家。

    得知张某某落网,他儿子和朋友许某某迫于警方压力,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就此,3个窃贼再度聚首,将一起面对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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