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立法质量 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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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邓伟勇) 3月24日,株洲市人大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召开,这是我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后第一次召开全市性的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总结交流去年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研究探讨做好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胡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光跃出席并讲话。

    市领导钟燕、唐文发、程轶辉参加。

    会议传达了第二十八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大环资委、攸县人大常委会、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等部门和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胡长春指出,要把握立法的灵魂,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要把握立法的价值,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把握立法的标准,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质效;要把握立法的宗旨,坚持立法为民,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始终;要强化立法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打造高质量的立法队伍。

    刘光跃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原则,凝聚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在维护法治统一的基础上,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要坚持立法为民,努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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