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亲”“清”检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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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贺天鸿) 2月23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向新林一行来到市司法局,与市律协的律师代表进行座谈。

    向新林指出,构建“亲”“清”检律关系,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检察官和律师职责不同,具体分工不同,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有着共同的任务目标和价值追求,要进一步认识律师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助推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构建“亲”“清”检律关系,要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贯彻落实《株洲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建议,完善检察机关内部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完善促进理念相“近”、感情相“亲”的工作机制,拓宽律师参与检察监督工作渠道,严守制度规矩,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共同构建“亲”“清”检律职业共同体,为助推平安株洲、法治株洲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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