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千金药业”公司在外省发起的某商标诉讼案件,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以模拟法庭的形式,再现了原、被告双方交锋与争辩、法庭调查,以及法庭辩论等环节,使维权人员亲历了庭审全过程,增强了维权活动的针对性,提升了企业维权能力和水平。
2.炎陵黄桃产业协会、电商协会连续多年开展“炎陵黄桃”地理标志保护:对符合条件的商户、店铺进行地标使用授权并动态监测;委托专业团队利用“红盾云桥”政企协作平台,快速删除线上侵权链接;向长沙、攸县、炎陵等地举报售假行为,打击线下侵权假冒,及时有效地净化了新鲜农产品市场。
3.“雪宝”板材针对公司商标权保护,在江苏、江西和湖南等地持续开展维权活动,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国30多个地市移送案件材料,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驰名商标保护。最终,“雪宝”板材赢得了相关商标异议、无效、诉讼及行政处理,获得赔偿近100万元。
4.“钻石切削”公司诉伊斯卡有限公司(以色列公司),发明专利ZL201721108618.5无效宣告案。市知识产权局启动维权援助机制,组织专家会诊提出有力应对策略。外方的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全部无效,钻石切削继续合法生产涉案产品。
5.湖南乾源冶金设备有限公司VS衡阳镭目科技有限公司,在河北、江西、黑龙江等地提起4件专利侵权诉讼案。同时,衡阳镭目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ZL201830202311.5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经审理,该专利权最终维持有效。
6.株洲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VS株洲嘉盛柏联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就8件专利权属纠纷向市知识产权局提起纠纷调解请求,行政调解未果后,壹星科技向长沙市知识产权法庭提起诉讼。经审理,壹星科技的诉求获得法院支持,成功将大部分专利的权属归于公司名下。
7.自然人专利权人张勇,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知识产权,委托专业机构完成调查取证、证据公证后,主张侵权赔偿。因专利行政保护不能“判赔”,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启动维权援助机制,支持张勇向安徽省合肥市中院提起专利民事诉讼。
8.株洲万博珑商业广场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商标、专利产商品准入及备案制度,加强市场监测和宣传培训,建立了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和流程,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市场创建工作,树立了专业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样板。
9.株洲“真创环保”公司发现其专利在天津一施工现场被侵权,随即向株洲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请求。一方面,维权中心委派有关专家调查取证、组织分析判断;另一方面,通过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移送案件材料,最终案件在江苏省得到了妥善处理。该案件入选国家知识产局年度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10.市市场监管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水泥案。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破获“10·28”特大假冒水泥案,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扣押假冒品牌水泥15吨,捣毁假冒窝点14处,消除了一批国家重点工程、民生工程水泥安全隐患。
11.被告知乎饮品店经营者向某,未经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许可,在芦淞区繁华中心商业圈开办了两家冒牌奶茶店。向某在自己的店铺内,以茶颜悦色的名义为进店顾客提供茶饮服务,并公然使用茶颜悦色仕女组合商标图形及“茶颜悦色”文字商标。株洲市中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12.醴陵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某店铺大门粘贴有“国家专利产品,中国楼梯扶手十大知名品牌”字样,而其店内提供的专利证书显示其专利已失效,当事人涉嫌销售假冒专利产品。醴陵局认定当事人的销售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13.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省局《关于转办涉嫌侵犯美高梅国际酒店集团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线索函》,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发现当事人未经授权许可,在其酒店楼顶、酒店电梯、及其前坪等多处突出使用“MGM”等注册标识。株洲市局认定当事人使用服务商标的行为涉嫌商标侵权,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25万元。
14.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转送举报线索,对涉案的荷塘区某图文广告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拼多多等平台购买纸质书后进行翻印,再通过“学习之星”等2个网店销售。执法机关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侵犯著作权,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15.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检查石峰区某日用品店时,发现当事人用作游戏奖品的“冰墩墩”特许商品无法提供其合法来源。执法机关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专有权,可以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予以保护,于是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