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全额退还6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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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周圆 通讯员/黄为) “今天收到小区物业公司退费260元,感谢你们为民主持公道!”近日,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工作人员收到天元区某小区业主黄女士的感谢信息。

    去年以来,黄女士等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在物业费之外,还另以每户每月10元的标准收取小区“水景(动力)”费用的行为违法,在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投诉后,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理不服,遂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该问题涉及小区1000余户住户,且物业乱收费系群众最关心的民生事项,市司法局受理该复议申请后,立即安排办案人员进行调查,并多次组织业主代表和物业企业进行协调。但物业公司辩称该项收费并非实施政府指导价,而是双方协商确定的市场调节收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办案人员认为该案的焦点为高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中“水景(动力)”费用是否属于政府指导价范畴?我市相应的政策文件对该项收费的性质规定并不明确,至此,案件进展陷入了僵局。

    为了彻底解决这一行政争议,维护业主合法权利,厘清此类问题中业主和物业的权利义务关系,市司法局果断向政策制定部门发函,要求对该项收费的性质予以明确。最终,该项收费明确为政府指导价,已经包含在住宅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中,物业公司不得再另行收取。

    根据这一结论,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向该物业公司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要求其退还违法收取的小区1099户的“水景(动力)”费用共计635641元。截至2月15日,已经退还476户业主共计310659元,剩余的退费工作正在进行中。

    “通过该案的办理,有效规范了物业企业的收费行为,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此类问题和矛盾的产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2年,全市各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涉及征地拆迁、土地出让、保障性住房分配、物业服务纠纷、工伤工龄认定等行政复议申请491件,比上年增长了61.5%。经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有29件,占8.31%,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达到91.69%。其中市政府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1件,较上年同期上升18.6%,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有18件,占20.5%,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达到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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