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出台7部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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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摘自党的二十大报告

    【事】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邓伟勇) 2月13日,渌水(萍水)保护协同立法第二次会议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召开,这是株洲市人大、萍乡市人大在渌水(萍水)保护立法立项阶段召开的第二次会议。

    株萍两地自古以来山水相连、人文相亲、民心相通,共饮一江渌水。去年,两地聚焦渌水水质保护,充分协商,确定渌水保护为两市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项目。

    此次会议上,两市意见高度一致:在立法目的上,聚焦水质,实现渌水全流域稳定达到二类水;在内容上,坚持问题导向,解决渌水保护协同治理,又需要上升到法规层面的问题;在立法形式上,不搞大而全,有几条立几条,定位为“小快灵”立法。

    自2015年底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已颁布实施7部地方性法规。去年6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出炉,任期内拟提请审议7件法规草案,包括《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株洲市大数据管理条例》等。株洲立法跑出“加速度”的背后,是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小快灵”立法提出思路和对策,充分发挥立法的保障、引领、推动作用。

    在立法实践中,我市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在《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正中,聚焦解决农村自建房领域安全问题。面对非机动车停车难的问题,《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修正中,增加“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规定。《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对照《固废法》,对违规倾倒、堆放垃圾行为的罚则进行了修正。

    【释】

    相对于立法结构完整、调整内容广泛的“大块头”立法,“小快灵”立法的立法形式简单可行,立法难度低、速度快,能够充分提高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必须确保每一部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11家基层立法联系点,让群众的立法意见和建议从“江湖之远”直抵“庙堂之高”。立法专班开展“头脑风暴”,推动法规重要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的及时协调解决,促进各方达成共识……株洲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问智于民,汇集民意、集中民智、反映民情,把更多民意装进“法”里 ,提升了群众的参与度、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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