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代表要做到真正代表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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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易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

    而仙庾镇善用“村民代表”力量,多措并举引导村民代表履职尽责,为乡村治理出谋划策、添砖加瓦,架起村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连心桥”,让村民代表的作用“亮起来”“动起来”“活起来”,是二十大报告精神的生动实践。

    要知道,实现乡村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前提和主要目标,也是实现乡村长期稳定繁荣的保障和体现。我国乡村社会演进中形成的熟人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决定了要想实现乡村治理有效,就必须从乡村最基本的治理主体抓起,而村民代表则是自治的基础性力量。

    抓对了主体只是开端,如何让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村民才是最需要下功夫的地方。

    在笔者看来,不妨从以下两点发力。

    其一,可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村民代表的履职能力。同时,后续要不断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各种政策配套,完善健全村民代表报酬制度,建立村民代表培训制度,畅通优秀村民代表进入村两委的制度化渠道,建立村民代表能进能出的监督管理机制。

    其二,村民代表是村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者,其一言一行,关乎着党在农村群众中的形象,村民代表队伍的优劣,往往会对一部分群众、一个片区甚至一个村庄稳定和发展产生不同影响。相关部门要对现行的村民自治制度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尽快形成科学有效的村民代表监督管理制度,构建新时代规范化、制度化的村民代表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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