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三防一强化”,防范和减少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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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森林火灾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安定。有言是,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森林火灾,防是关键,防必前置。防范的成本,远远小于救援的成本。防范工作做到位,就能够实现无火可救的目标。笔者认为,“三防一强化”工作做好了,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是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山清水秀、平安稳定。

    所谓“三防”,一是防重点时段。森林火灾有其发生的时间规律。一般而言,森林火灾多发生在上午12点至下午3点之前的三四个小时之内。这个时间段的气温,达到了一天中气温的峰值,而且野外焚烧秸秆、烧田坎等农事用火,上坟扫墓等祭祀用火也都在这个时间段发生。二是防重点人员。实践证明,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不外乎这“三种人”:一种是勤快人。这类人员年纪多在六十至八十之间,一辈子与农业生产打交道,与田地有着天然的感情。在收割早稻之后种植晚稻,收割晚稻之后要种植油菜、萝卜等作物,是典型的勤快的中国农人。随着机械化作业的日益普及,稻子收割之后的秸秆及腰高,废弃在田地间,勤快的农人则采取传统的焚烧方式进行处理,稍有不慎,往往因此引发森林火灾。随处可见的“狼烟四起”,甚至引起的森林火灾,便是勤快人焚烧秸秆、烧田坎杂草引起的。第二种人是“不清白人”,即大脑有障碍的人,就是平时所说的精神病患者,以及痴、呆、傻等智障人员。在持续干旱天气中,进山入林焚烧纸钱、香烛上坟扫墓的人,虽然非精神病患者,也可归于“不清白人”之类。去年茶陵县“9·18”、醴陵市“10·1”两起较大森林火灾,便是因为“不清白人”上坟导致。第三种人是未成年人。即学年龄前儿童。这类熊孩子,因为年幼无知,对万物充满好奇,对火灾的危害性完全没有认知,玩火玩水玩一切可以玩的东西,丝毫没有安全意识。去年9月5日发生在天元区泉源社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山火,就是因为幼童擅自玩火引发。三是防重点区域。国有林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4A5A景区和油库等重要设施设备,以及高铁、铁路沿线都是防范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重点区域一旦失火,不仅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还会发酵成为全国性的事件,负面影响绝对不可小觑。

    那么,如何做到“三防”?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一个强化”,即强化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通过强化宣传教育,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政策、法律,提高和增强人们的防火意识,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共识,减少或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一是发挥媒体功能作用。充分运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同时利用横幅、标语、警示牌、禁火令、知识手册、抖音、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形成铺天盖地的强大宣传阵势。二是深化“敲门行动”。“一长四员”、党员干部、志愿者等,带着禁火令、防火知识手册、防火承诺书等,进村入户、挨家挨户,地毯式、拉网式的发放防火宣传资料。特别是根据一些老年人文化层次低、不看报纸、不看电视、不会玩手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一对一、点对点,人见人、面对面的发放防火资料,说明失火的严重危害和严重后果,动之以亲情乡情、晓之以法律政策。同时要求“不清白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三是坚持以案释法。把因失火纵火受到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典型案件汇编成资料,作为反面教材,在群众中广为发放、宣传。通过以身边的案件警示身边人,从而起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作者系市森防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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