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揭榜”的10项重大改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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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创新国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实施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强化全过程监管;

    2.探索国企资产证券化路径,推进资产变现;

    3.探索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改革,建立董事会对经理层考核评价、薪酬兑现制度;

    4.深入推进“亩均效益”评价结果运用,构建资源要素精准化配置机制,提升亩产效益;

    5.园区与县市区建立收益分享机制,实行相对独立的财政管理体制;

    6.推进园区市场化运营,引入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园区设计、建设、招商、运营、服务等,探索“基金+项目”“基金+产业”投资模式;

    7.深入实施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改革,争创全国和全省改革试点示范;

    8.在“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拿地即开工、开工即配套、竣工即交证、投产即培育”中选择1—2项改革,推动改革提质扩面,实现标准化、同质化全域覆盖;

    9.推进“两图两库两池两报告”结果运用,建立健全产业链精准招商机制;

    10.树立土地等项目理念,解决企业现实用地需求;盘活存量,解决“三类地”高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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