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铺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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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晏伯承

    乡下人称赶集为“赶场”。老家周边方圆几十里就有不少的墟场,如龙头铺场、分路口场、黄塘场、五星场等。在众多的墟场中,我们家赶得最多的是龙头铺场。

    龙头铺场原来位于龙头铺老街。后来因为影响交通迁移到了离老街不远的樟树下。龙头铺场为1、6场,即每个月1号、6号、11号、16号、21号、26号,每隔5天一个场,风雨无阻,雷打不动,约定俗成,远近皆知。

    逢场日,天刚蒙蒙亮,摆摊的、搭棚的、占码头的就开始喔嚯喧天忙碌起来。摊贩一个挨着一个。有卖青苗小菜的,有卖水果小吃的,有卖日杂百货的,还有卖撮箕扁担锄头耙头农具杂件的。一些修鞋补伞、剦鸡补锅、剃头掏耳、杂耍卖唱的民间艺人亦带着行头悉数登场。一时间墟场内吆喝叫卖场、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氲氤了烟火气。

    我们家离场不远,只有刻把钟的路程。老娘爱赶场。在记忆中,她赶场时买得最多的是两样东西,一是红薯丝、二是菜秧子。

    先说说买红薯丝。我家属“半边户”。父亲在市里一家搬运公司工作,母亲和子女们在农村务农,扳泥巴砣。按当地的“土政策”,“半边户”属“二等公民”,在享受生产队集体权益时往往受到一些歧视。就拿分配粮食来说吧。生产队在确定分配比例时,就常常按劳六人四甚至劳七人三,即工分粮占到了六到七成,而口粮只有三到四成。这样一来,家中主劳力不在农村的“半边户”就明显吃亏。由于家里吃饭人多,故粮食缺口大,用乡里话说就是年年接不到荒。无奈,只能靠“红薯半年粮”。到场上买红薯丝拌饭吃也就成了“常态”。

    母亲是个活泛人。在买红薯丝的过程中,通过察言观色,悟出了不少门道。她发现,那些颜色雪白看相足的红薯丝多半是洗过粉的,淀粉含量大打折扣,拌饭吃时口感要差得多;而一些颜色较深不太起眼的红薯丝则是“原生态”,货真价实,拌饭吃时格外香甜可口。

    红薯丝拌饭,从一家程度上弥补了粮食的不足,也是那个年代的无奈。偶尔吃餐把两餐不要紧,但一日三餐餐餐如此,就是神仙也受不了。红薯丝顾名思义是红薯的制成品,淀粉含量高,吃多了滞气,难消化,胀肚子。记得有一次,小妹饿得慌,还没等红薯丝饭蒸熟就吃了两碗。结果没过多久,肚子就胀得鼓样,痛得在床上打滚,把老娘都吓醉哒。母亲用布满老茧、皱皱巴巴的双手在小妹的肚子上足足揉了大半天,让小妹连放了几个响屁后才消停下来。

    说完了红薯丝再来聊聊买菜秧子的事。

    母亲是个勤快人,手脚闲不住。在出集体工时,还打理着家里的一个菜园子。种菜先要有菜苗,俗称菜秧子。有的菜,可以自己播种自己育苗。而辣椒、茄子和瓜果类菜,育苗时技术要求高,搞不好就会“筐瓢”。因此,每到辣椒茄子栽种季节,母亲就会到场上买菜秧子。而经常在场上卖菜秧子的是一个人称七叔的人。他培育出来的辣椒秧子和茄子秧子茎粗、叶大、根发达,带泥多,栽种时成活率高,且价格又不贵,每蔸只要两三分钱。结出来的辣椒皮薄、肉厚、起脆,辣味适中口感好。母亲还当上了七叔的义务推销员。在她的推介下,左邻右舍都成了七叔的客户,好多人家的辣椒、茄子、丝瓜、冬瓜等菜秧子都是从七叔那里进的“货”。

    菜秧子买回家栽到土里,后期的培育管理也是件烦心的事。尤其是一种俗称“土蚕子”的害虫常常昼伏夜出,蚕食幼苗的茎秆,使得刚栽下去的一些辣椒秧子夭折。经过长时间的观察,母亲掌握了这种虫子的活动规律,便一大早就拿着栽耙、铁锹、循着“土蚕子”残害幼苗的路径,在被害幼苗的根部将“土蚕子”“捉拿归案”。这场菜秧子的保卫战一般要持续一个多月。

    说起到龙头铺赶场,还有父亲的一些故事。故事从“头”说起。父亲年轻时头皮癣多,掉发严重。“不堪入目”时,只有顶部的一小片“森林”,周边都是“沙漠”,被人戏称为“地方支援中央”。五十多岁后,父亲干脆将头剃成了光头。冇想到剃光头还剃出了瘾,个把星期不剃脑壳就发痒,而当时并没有现在这么的剃头铺,于是龙头铺的赶场日就成了父亲的剃头日。好在当时消费水平不高,剃个光头只要5分钱,且刮脸、掏耳、捶背“一条龙”。久而久之,因“头”结缘,父亲还与一个腿脚有点残疾,但“顶上工夫”不错的剃头匠成了莫逆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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