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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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有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湘云社区五组居民杨正双因个人保管不慎将株县22B集用(94)字第14-5-1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株洲市天元区自然资源局群丰中心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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