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廖明 通讯员/肖合择) 1月9日21时许,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受外来性输入污染、不利气象条件叠加本地污染共同影响,经省、市气象部门预测与会商,预计未来两天我市将持续中度污染,短时重度污染。
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经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同意,结合生态环境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和《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于2023年1月9日21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黄色Ⅲ级响应措施,解除时间根据省、市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