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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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光跃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易翔 摄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刘光跃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两个重要制度载体”的制度功效,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22次,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3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个,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次、集中视察2次、专项工作评议4次,作出决议决定4个,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年来,常委会积极践行新思想、应对新形势、抢抓新机遇、解决新问题,集中精力抓了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一时间作出专题部署、制定学习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头深入代表、社区、企业开展宣传宣讲,机关各级党组织迅速组织学习研讨,持续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彰显了政治机关的鲜明底色。二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党组务虚会、委室联席会、人大主任座谈会、宣传宣讲会、代表座谈会等共计15场,深入征求各级各部门、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共计57条,在广泛凝聚共识的基础上起草《中共株洲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形成49条责任清单交有关部门落实;协助市委高规格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为做好我市新时代人大工作举旗定向。三是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丰富和拓展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立11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创设人大代表向12345热线反映社情民意机制、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现县乡层面全覆盖,相关工作得到省人大的高度肯定。不断健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各项调研和立法协商等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体制机制,在立法、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做到最大限度的听取人民意见、反映人民心声、回应人民关切。四是围绕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将监督推动“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战略目标贯彻落实作为本届人大五年工作重点,按照“聚焦、裂变、创新、升级、品牌”工作思路,一年选择一个主题,持续开展监督。其中,2022年围绕“聚焦”主题,对打造“三个高地”、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建设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开展重点监督,做到了党的中心工作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在抓好以上重点工作的同时,常委会依照法定职责,围绕立法、监督、决议决定、人事任免等,统筹抓好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时刻紧跟党的领导、党的理论、党的部署,始终确保了正确政治方向

    (一)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思想上更加入脑入魂。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和机关各党组织“三会一课”的“第一议题”,先后召开党组会议17次,组织理论学习19次,持续推动了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自觉服从市委领导,政治上更加对标对表。及时传达贯彻市委有关会议精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重大事项事前向市委请示、重要会议主动向市委汇报、重点工作及时请市委支持,全年主动向市委报告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24次,提请市委研究人大工作事项10次,落实市委书记对人大工作批示5次。

    (三)坚决贯彻市委决策,行动上更加有力有为。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等重大事项,将市委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认真行使选举任免权,修正《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1人次。第一时间发出倡议书,动员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积极助力疫情防控,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作出了人大贡献。

    山雄有脊,房固因梁。一年来,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主动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服从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切实将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常委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让做好人大工作有了更强的信心、更足的底气!

    二、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有效实现了立良法促善治

    (一)科学编制立法规划。紧扣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对《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株洲市大数据管理条例》《株洲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渌水保护条例》《酒埠江灌区管理条例》等进行充分调研论证,首次编制五年立法规划,精心编制2022年立法计划,并依法依程序报市委审定。

    (二)扎实实施立法项目。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对《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正。创新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立法工作,两次审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探索湘赣边协同立法,与萍乡市协商就渌水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协同立法。首次对《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确保立法质量经得起实践检验。

    (三)不断完善立法机制。探索立法起草工作专班及双组长制,由人大、政府专业力量和法律专家组成专班,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双组长,共同推动法规重要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的及时协调解决,相关工作经验得到省人大充分肯定。完善专家智库咨询机制,精心选聘19名法律专家,做到立法全过程征求专家意见。探索立法协商机制,组织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行业协会参加立法协商座谈会,确保立法工作汇聚各方面智慧。

    (四)从严开展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接收规范性文件48件,办结30件,实现“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和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人大代表、法律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各方资源常态化参与审查机制。连续4年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认真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维护了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

    立良法方能促善治。一年来,常委会紧扣“为谁立法”“立什么法”“怎么立良法”立法“三问”,不断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开门立法,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不断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真正实现了把法立在发展最需处、立到群众心坎里!

    三、严格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有力服务了全市发展大局

    (一)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按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市本级财政决算、预算调整,听取和审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同级审情况、审计整改情况、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牢牢看好了人民的“钱袋子”。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有关要求,听取我市全口径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创新型城市建设、经济信息产业发展、污水污泥处理运行、职业教育发展等4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为重点,连续第五年开展“四评”工作,通过“四评”发现问题31个并全部交市政府整改,调减2023年预算资金8256万元。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产学研合作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为解决制约发展的相关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开展湘赣边区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水资源管理与利用情况监督,推动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扶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夯实粮食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湘赣红”区域公用品牌等工作力度。

    (二)加强司法工作监督。首次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对市中级人民法院10名法官、市人民检察院7名检察官进行集中评议,对172件案件进行严格评查,有力推动公正司法。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所办案件及办案行为是否涉及虚假诉讼为重点连续第五年开展“百案评查”,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听取和审议全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调研,以人大力量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环保工作监督。连续第六年开展《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开展环境保护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形成问题清单交办市政府。扎实开展全市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情况调查,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问题扎实整改到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全市自建房安全监督工作调查,推动政府职能部门以“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安全工作。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微亮化、微公园、微服务“三微”实事工作调查,推动构建了“小珠串大珠”的城市公园绿地新格局。

    (四)加强民生工作监督。开展母婴保健法“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促成市政府出台《株洲市母婴保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关于促进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在全市加大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题调查,大力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相关做法被住建部肯定推广。聚焦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高效运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助力守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开展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等调研。对职业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安全生产法等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整改到位。开展“十大重点民生实事”监督检查,促成一批民生实事加快推进解决。

    监督就是支持。一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监督的重点是什么、用什么办法来做到有效监督、用什么指标来衡量监督效果”三个问题改进监督方式,积极构建审议、交办、反馈相衔接的监督链条,推动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有机结合,与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共同发力,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努力督出威信、督出成果、督出群众满意度!

    四、全面强化代表意识、代表素质、代表作用,更加密切了同人民的联系

    (一)代表履职渠道不断拓展。印发《中共株洲市委和市“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方案》等文件,精心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和代表活动,持续深化了“两个密切联系”。全面推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建设,在村(社区)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探索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建在产业链上和园区里,全市13条新兴优势产业链已有7个设立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

    (二)代表履职活力不断激发。建立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精准提出、精准交办、精准督办、精准评价”工作机制,推行“主任会议成员+专门委员会+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多层合力督办模式,有效推动了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一年来,市人大代表共提出代表建议264件,形成办理件606件,办结答复率97.35%,其中A、B类占比81.2%,较2021年提升近12个百分点。“推进醴陵陶瓷产业发展”的代表建议得到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的高度重视并进行专题调研;“关于加快我省预付式消费立法”等一批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列入年度重点督办建议并纳入立法规划。

    (三)代表履职服务不断优化。开展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年”活动,组织220名新任市代表开展履职专题集中培训,培训人数占新任代表95%以上。制定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办法,完善代表App履职信息平台,落实代表履职工作清单,出台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梳理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指导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开展履职先进小组和个人评选表彰,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激情。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一年来,各位代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履职尽责,舍小家为大家,不言苦不畏缩,始终把群众当家人、视民生为家事,帮助群众解决了许多操心事、揪心事,充分彰显了人大代表的靓丽风采,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宗旨!

    五、坚持围绕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持续加强了“四个机关”建设

    (一)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始终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从严管理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舆论阵地,在《株洲日报》开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专栏,《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株洲实践”》《坚定不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报道引起各界广泛关注。

    (二)坚定不移加强能力建设。坚持开展“周末大讲堂”,先后邀请专家学者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监督法、立法法等课题作专题辅导。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制定常委会调研计划,由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全员参与,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高效能治理、人民高品质生活,精选课题开展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

    (三)坚定不移加强制度建设。推行“一年一工作计划”“两月一工作预安”工作机制,履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绩效考核办法》,干部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激发。健全完善人大信访工作机制,助推一批群众信访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市人大机关被评为全市信访维稳工作“三无”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打铁必须自身硬。一年来,常委会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什么样的人大、怎样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课题积极探索,不断增强工作的计划性、调动队伍的积极性,机关活力得到全面激发,正朝着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铁军队伍前进!

    各位代表,2022年注定是在株洲人大工作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市委高规格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市委书记曹慧泉同志在《湖南日报》发表《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汇聚建设幸福株洲强大合力》署名文章,市委办公室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市委组织部门把“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市委督查部门加强对关于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市委宣传部将人大制度宣传纳入年度宣传工作要点,市社科联将人大制度研究列入“株洲哲学研究‘十四五’规划”,市委党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宪法法律知识纳入教学必讲课,各级主流媒体围绕株洲人大工作密集发声。我们切身感受到,现在全市上下抓好人大工作的意识越来越浓,人大制度的作用发挥越来越好,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越来越强,人大干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全市人大工作迎来了一个崭新的局面、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大力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职责,离党和人民的殷切期待,离改革发展的时代要求,还存在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质效有待提高;监督工作刚性有待加强;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基层人大突出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紧跟“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株洲实践,将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株洲而团结奋斗!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单列成两个专章,进行重点阐述,作出全面部署,充分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五个牢牢把握”“三个全面”的重要指示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一体抓好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章修正案精神等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务实举措。

    为此,常委会明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永葆政治本色上进一步淬炼人大定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全面贯彻党委意图,认真抓好选举任免和决议决定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及“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目标等依法履职尽责,推动各项工作加快落实。

    二、坚持立法主导,在推动依法治市上进一步彰显人大作为。坚持将矛盾的焦点作为立法的切入点,科学编制2023年立法计划,抓好《株洲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株洲市物业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株洲市酒埠江灌区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做好《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工作,积极推动修正后的《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的实施。坚持有几条定几条,探索开展“小快灵”立法。加强区域协同立法,开展《渌水生态保护若干条例》立法论证。健全完善立法工作专班及双组长制度,完善立法协商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发挥专家智力支持、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媒体作用,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修正《株洲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开通提交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平台,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指导。

    三、坚持依法监督,在服务中心大局上进一步贡献人大力量。围绕高质量发展,加强对产业发展、科技创新、营商环境优化、教育强市、健康株洲等重点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财政预算执行、全口径债务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进出口贸易情况等专题调研,继续做好财政资金“四评”工作。围绕高效能治理,继续探索任后监督工作,深化“两官”履职评议及“百案评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开展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株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城市绿化管理情况、绿心生态修复情况、湿地保护情况等专题调研,努力让株洲的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空气更洁净。围绕高品质生活,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油茶产业发展情况、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情况等专题调研,努力助推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

    四、坚持人民至上,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进一步擦亮人大品牌。健全党委和“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大代表机制,完善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制度,常态化开展五级人大代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和代表小组活动。完善代表活动所形成调研报告、意见建议的及时交办、跟踪落实和答复反馈制度,让代表活动开展真正富有成效、推进工作。落实代表议案建议“精准提出、精准交办、精准督办、精准评价”工作机制,完善建议办理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继续开展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健全代表履职保障制度,落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开展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履职培训,抓好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履职负面清单和退出机制。深化人大代表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在巩固规范县乡两级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基础上,探索市级层面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

    五、坚持强基固本,在深化“四个机关”建设上进一步提升人大形象。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务必”“两个永远在路上”的谆谆教诲,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加强人大常委会组织建设,注重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作用,配强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力量,加快建设“智慧人大”,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确保始终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事业都是干出来的。党的二十大已经吹响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冲锋号,前途光明、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把履职的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履职的能力体现在会干事上,把履职的目标落实在干成事上,努力干出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崭新业绩,奋力开创新时代株洲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株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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