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阳生前最后一砚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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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去县图书馆查阅地方文献,偶见县政协文史委所编1990年《茶陵文史》(内部刊物),从中获知东安县县志办曾赠我县一李东阳砚铭拓片。其文介绍:1989年3月12日,东安县井头镇谭江村在清掏一古井中得一方鹅卵石椭圆形砚台,最长处约18.5公分,最宽处约17公分,厚约3公分。正面凹陷成碟形为研墨荡笔处,背面平滑,刻有四言铭文一首:“水澄精润,文房佐治,以霤蛀处,遂为墨池;阅几沧桑,穆穆怡怡,天与之然,何虑何思,予独耎夫,吮毫构韵,未能若斯。”“正德十一年二月十二日”,“长沙李东阳制”,最后有篆体“宾之”二字长方形印章。

    上文中“耎”字不常见,查《康熙字典》得知读“xian”:“升高也”。该字置句中不妥,应是行文介绍或排印有误。于是去寻找拓片,几经努力,才从当年参加撰修县志一老同志处见到复印件,是为“恧”(nù):惭愧。可知,“吮毫构韵,未能若斯”是指未能完成孝宗临终之托而至谢世前夕仍深感惭愧的一种十分复杂的思绪。

    正德十一年(1516)是李东阳辞世之年。是年70岁,按其传所列“生平活动简表”:是年“上元日夜会,有诗二首;夏,久旱得雨,喜有诗;六月九日,七十寿辰,故旧门生相继祝贺,前后月余;七月一日前,编辑完成《怀麓堂稿》;七月二十日,去世;九月二十八日,葬畏吾村祖茔”(《李东阳评传》,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据此,本砚铭应是李东阳生前最后之作。

    此砚为什么会流落于湖南,最后又在东安县获得,已无法考证,但基本可以推断应是李东阳为官不贪,也未能运用权力培植“官二代”所致。

    李东阳是一个颇有争议的人物,古今褒贬不一,但对他为官不贪,生活清贫这一点未见异议。《茶陵州志》清同治九年(1870)版收录了明翰林院耿定向《倡复李文正故第序》(下称“序文”)。从其行文看,可知到了东阳孙子一代,其故第已为“席户绳枢”,才有“倡复”之举。“序文”在追述东阳一生后,说:“公立朝五十余年,柄国七又八年矣,而郑端简(注:东阳的门生)云:‘公卒之日,不能治丧,门生故吏醵金赙之,乃克葬’。又云:‘尝过其门,萧然四壁,不足当分宜辈一宴之费。然则公平生所以不褆身者,可知也’”。说李东阳故后曰:“嗣子兆蕃荫为司丞,再传而孙,食不厌糠覈,衣不蔽形体,询其赐第,已属民间。席户绳枢,无异于佣保,而墓之封树亦尽为势族侵凌,悲哉。”最后才曰:“余兹欲上控宸扆而未敢遽也,谨勒状与楚宦中外者为约,各量斥俸余,复其赐第,辑为吾楚乡祠,奉公于中,而凡楚绅之勋德光显者,以次祔之,伏腊举祀,……此固章美传盛懿也。”足见倡复其故第不仅为故乡人祭祀东阳,更在于弘扬他的独创明中后文学上的“茶陵派”和为官清廉的品德。

    从上述情况看,东阳生前最后一砚都未能家传珍藏,可能多为后嗣因生活贫窘变卖而流入市场,最终又流入湘市,又为东安某人获得,在打水研墨时不慎而掉入井中,又未打捞,今人所得也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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