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靳辅治河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最近,历史剧《天下长河》热播,收获了许多剧迷的关注。剧中讲述了清朝康熙年间,靳辅治河的故事。那么,在封建王朝治河,到底个什么差事?靳辅治河主要运用什么方法?他个人的命运又怎么样呢?

    封建王朝的治河

    《治河淮策》说:“国家资河淮以济运,漕运不可一岁不通。则河淮不可一岁不治。而治漕必先治河,治河必先治淮,即所谓以水治水之道也。”说的是古代“治河”目的在于漕运,“漕,水转谷也”。即治河的首要目的是为了保“漕运”畅通。事实上元明清三代的首都均在北京,而其财源却仰给于江南,官俸、军食全赖每年多达四百万石漕粮供应,素有“天庾正供”之称。

    所以封建王朝治河不是为了“天下百姓”,而是为自己的利益。这种能左右“朝廷”的事物,必然会引起无数个人与集团的争夺。所以“河工不同寻常的工程,不仅是工程技术的问题,而同时还包括了许多人事的,经济的以及政治的问题。”这也是封建王朝“治河”面临的最大问题。

    靳辅其人

    靳辅,字紫垣,汉军镶黄旗人。顺治九年,以官学生考授国史馆编修,改内阁中书,选兵部外郎。康熙初,自郎中四选内阁学士。康熙十年1671年,授安徽巡抚。

    在安徽巡抚任上,勒辅提出了“沟田法”,即“以亩为一畎 ,二十畎为一沟。沟土累为道,道高沟低,涝则泄水,旱则灌田。”沟田法其实就是挖“沟”,挖纵横交织的沟,涝时蓄水,悍时灌田。虽说想法比较粗糙,但至少有自己的思考。

    于是,康熙十六年(1677年)三月,45岁的靳辅被提升为河道总督。其实这也不是康熙认为靳辅有才能,能治好河,而是因为前几任河道总督治河能力等于“零‘,且河道弊坏已极,不可能有再往下坏的可能,恰好靳辅就上了治水的相关折子,康熙就让靳辅上任。

    康熙十六年(1677 年)五月,靳辅综合自己及幕僚的建议,上了奏折《经理河工八疏》,里面最核心的观点是“凡大工之兴,必先审其全势,全势既审,必以全力为之”。即“治河”是一套全局性工程,不能像以往那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通盘全局统筹安排。这样一套“全局性”计划,代价就是耗银天价,一些议政大臣便不同意计划,好在康熙眼光比较长远,批准了靳辅的计划,只不过是部分计划,因为此时清朝正在打“三藩”,没钱。

    靳辅治河的三种方式

    靳辅治河主要有三种方式。

    ——束水攻沙

    束水攻沙,原理很简单,就是用急流冲走泥土,冲刷河道。但具体应用上则是各有法门,靳辅主要用的是“川”字引河。因为水灾之后,河身淤积严重,宽度直达四到五里,已经找不到河床的影子。靳辅就在原河道处挖三条“河道”,中间是主道,二边是副河道,挖出来的土就地筑在副河道一边。如此这般,就可以保证中间河道有足够的水与速度冲走河沙,发大水时,还有二副河一起冲,结果可能是三河归成一河,节省人力。

    ——修建减水坝

    又名“分洪坝”,其实就是河水旁的河堤。就是在洪水实在过大,已超过极限时,让洪水漫过河堤,分担真正“大坝”的压力,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当然洪水过后的土地,是靳辅全局规划中就有”屯田“用的土地,用这些土地招流离失所的农民,再让这些农民来治河。想法很美好,但这些“屯田”大部分是当地“地主”的,因洪水一冲,就成了靳辅用来屯田的田,这种向地主阶级身上撕肉的行为,也是靳辅失势的核心原因。

    ——以工代赈

    封建王朝中有一种丁役,即成年男子要向朝廷免费服丁役,就是强治摊派,也可以说每次朝廷有大工程,地方就借”摊派“之机敲诈勒索、鱼肉人民。靳辅上任就改用雇募制,采取以工代赈的有偿劳动,既减轻农民负担,又调动了调动农民治河的积极性,加速了工程进度。

    以上三种方式是影响比较大,还有一些其它中小方式,比如改革运土车的形式,也就是独轮车;在疏浚河口时,他们创造了带水作业的刷沙机械,在船尾系上铁扫帚,翻动水底泥沙,利用流水的冲力,把泥沙送到海中,这是我国利用机械治河的开端,等等。

    初见成效之后的麻烦

    治河初见成效后,麻烦也就来了。

    第一个麻烦就是康熙的“动摇”。

    康熙喜欢用“廉吏”,康熙最初以为,一个虽不精通河务的河官,只要廉洁爱民,勤勉任事,亦能做到熟练河工所能做到之事,甚至做得更好。而治理河道花了无数的银子,里面有多少油水,康熙本身是比较清楚的,还是选择继续让靳辅干下去。

    第二个麻烦就是“同僚”的攻击。

    这也是由于康熙的动摇与朋党斗争而产生的,从而产生了“下河案”与“明珠案”。明珠案是朝廷派系斗争,掺杂到治河当中。当然康熙还算聪明,并没有将治河与明珠案掺和到一起,而是分开解决。

    下河是治河的后半段,也是河道弊坏严重,本来下河地区也应该交给靳辅治理。可由于康熙对靳辅的治河才能和操守发生了质疑,再加上“靳辅现在督理黄河堤岸,又令兼海口必致两误;且黄河、海口系在两处”,所以康熙将下河地区交给了于成龙(康熙朝有两名于成龙),但于成龙还是由靳辅节制。于成龙的方案很简单,就是挖河道,而靳辅主张筑堤,也就是他的“川”字堤,二人争吵不断,康熙就想先听取下河地区官员的想法。

    第三个麻烦——地方士绅的阻挠。

    下河地区的官员联合起来,上奏《束水注海四不可议》,反对靳辅的方案。其实就是靳辅的方法,会大量“侵占”当地地主的田。结果康熙听了于成龙的意见。好在,康熙还派人去当地问了当地百姓,又改回了靳辅的方案。

    靳辅的结局

    因为靳辅的治河侵害了地主的利益,掌握大量的治河钱两,再加上靳辅的方案也不是全部奏效,所以靳辅一直被人“攻击”。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江南道御史郭琇上疏劾靳辅,靳辅被革职,又被暂时启用,旋又被免。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因后任河道是个”水货“,勉强治好的河道又有坏的迹象。康熙又想到了靳辅,保不过此时的靳辅,身体已大不如前,病逝于任上。

    本文原载“历史长河边的磨坊”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