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廖明 通讯员/肖合择) 1月4日上午,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消息称,1月4日11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同时终止。
因气象条件改善,我市污染物浓度逐步降低。经省、市气象部门会商与预测,预计未来几天我市AQI(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将降至预警条件以下,并将持续36小时以上。根据《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株政办发〔2020〕7号)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同意,决定于2023年1月4日11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同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