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各类案件18765件发出督促监护令28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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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旷昆红) 12月29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新林在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前11个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8765件,13个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或优秀案件,42个集体荣获省级以上表彰。

    以更高站位服务大局。办理了我市近二十年来第一起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捕1839人,起诉4156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起诉涉黑涉恶犯罪87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起诉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039人。积极投身“市场主体培育年”活动,共批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7人,起诉193人。起诉假冒商标、假冒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6人。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决定不批捕596人,不起诉1327人。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207件317人。依法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共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6件。

    以更优质效强化法律监督。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799条,立案756件。持续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立案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案件140件。

    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保健与养老诈骗类案件72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共批捕184人,起诉201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88份,让“问题父母”依法带娃,用检察“利剑”守护祖国明天。

    同时,市人民检察院以更严要求落实管党治检责任、以更强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着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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