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二十大精神百年供销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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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株洲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合作社成立100周年。回顾党的合作社事业发展历程,从中汲取经验智慧,激发前进动力,把赓续百年合作初心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走好新时代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的长征路,市供销社党组将勇挑政治责任,赓续红色血脉,擦亮红色品牌,大力发展合作经济,为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

    一、株洲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历程

    我市的供销合作社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26年成立的渌口摊担合作社,1930年至1932年间,攸县、茶陵、炎陵(时称酃县)相继成立了一些消费合作社。1951年11月,株洲市合作总社成立,当时合作总社下辖6个基层合作社,有10378名社员。到1983年,市供销社经历了合并、撤销、恢复的历史沉浮,1983年7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将醴陵、攸县、茶陵、炎陵(时称酃县)划归株洲市管辖以后,当年12月召开了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正式更名为株洲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从1983年至1991年,市供销社通过9年的改革和建设,各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充分发挥了供销社在农村商业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以后,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未能很好地适应,基层社出现了经营亏损、萎靡不振的局面。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我市供销社系统实行了改制,变卖资产,安置职工,供销社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和生活。2004年至2010年,市供销社与市商务局合并运行,2010年12月,市供销社从市商务局分离出来,正式单设至今。进入新时代,特别是中发〔2015〕11号文件颁发以来,供销社进入了黄金发展期,焕发出勃勃生机。这段时期,全市恢复重建了80%以上的基层社,构建了具有株洲特色的“一体四司”为农服务模式,全市供销系统在服务“三农”上的作用愈发凸显,正在成为一支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二、株洲供销合作事业兴衰浅析

    供销合作社是一种经济组织,供销合作是一种经济形式。理论上,不管是在计划经济体制还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供销合作社和供销合作事业都能发展。发展得好,说明适应得好;发展得差,说明没有适应好。实际上,计划经济体制下,也有供销合作没做好的供销合作社;市场经济体制下,也有供销合作做得好的供销合作社。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供销合作社体现了主力担当精神。计划经济体制下,全市物资供应极其紧缺,如果不通过政府特殊渠道来保障,很多事情办不成。供销合作社发挥了公平公正的作用。百废待兴之时,生产力极其落后,农业生产供销等环节都会出问题,供销合作社就发挥互助互惠互相帮扶的作用。在我市山区由于交通不便,商品流通面临很大困难,供销合作社就发挥“扁担精神、背篓精神”,把群众急需的物品送到家中,体现了关怀备至的事业服务性质。尤其是在应对自然灾害和战争等突发事件上,供销合作社更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市供销合作社发挥了主力军、生力军、突击队的作用,体现了担当精神。当然由于一家独大,也不同程度存在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缺乏创新等问题。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供销合作社发挥了拾遗补缺的作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对供销合作社一家独大形成很大的冲击,甚至是致命的打击。但是也有很多供销社适应市场能力强、工作效率高、服务好、创新管理、生命力强。在公共服务上发挥了拾遗补缺的作用。然而,市场环境下,市场主体往往是唯利是图的,供销合作社系统整体变弱了,在农资稳价保供上,在应对自然灾害和战争等突发事件上,服务能力大幅下降,起不了主力军甚至生力军的作用了。

    (三)新时期供销社既要适应市场发展又要履行服务功能,还须进行相应改革。新时期供销社既要适应市场发展,确保微利发展,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又要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农村经济,成为党和政府为农服务的有力抓手。一是各级供销社要强化供销社章程管理,强化纵向联系,发挥纵向作用,建立“数字供销”,畅通信息,保障供销。二是要启动深层次的产权改革。实行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改革,将资产分级所有的属地化改为上下母子公司集团化、股份化。将供销社产权“准国有”,全民所有化改革,并按国有企业模式管理、监督,摆脱集体所有制的思维定势。三是供销社企业应坚持市场化和企业集团化发展方向,摒弃合作化的传统改革方向。落实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组建涉农领域的企业集团,在农资保供、农产品畅销、再生资源回收、战略物资储备方面重点作为。退出无优势又无需服务功能的项目。并且前期政府要在资金和政策上重点倾斜。

    三、新征程株洲市供销社应有新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株洲市供销合作社作为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组织,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供销合作社各项工作,更加自觉主动融入全国、全省、全市发展大局,不断完善新供销体系,切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落地生根,全力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在服务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一)突出党建带社建,努力夯实组织体系。强化党建引领,将党组织建设和供销社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市县乡村”四级供销社建设。突出党建、村建、社建“三建合一”,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三社合一”和党务、村务、商务“三务合一”,形成“党建引领,村社共建”的村级(社区)综合服务新格局。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成立惠农公司,并进行市场化运作。各县市区社要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设立合作发展基金,重点建设示范社、标杆社、运行良好的惠农公司以及“三位一体”服务中心和“三社合一”服务站。

    (二)突出政府补市场,壮大社有企业经营体系。全面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社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改革发展动力。加强企业内部监管,建立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优化社有企业投资结构,不断提高社有资本运营效率,大力兴办供销商店、供销饭店、供销农场等,积极培育供销抖音等供销电商新经济业态,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行业龙头企业,擦亮“供销企业”品牌。以改造、提升、整合、优化供销合作社现有经营网络资源和传统经营业务为手段,大力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重点是构建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网络。充分发挥供销社保供稳价“国家队”“生力军”“压舱石”作用,弥补市场失灵。

    (三)突出中间带两头,构建供销服务体系。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再学习、再领会、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基层调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践深层次、根本性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化对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一般性、规律性认识,创造性开展“三社合一”综合改革,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具体行动。把深化“三社合一”综合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坚持供销合作为主导,带动生产合作、信用合作,深度融合各项服务功能,形成“三社合一”综合改革株洲模式。充分发挥协会带动功能,重点打造市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并实体化运作。深入挖掘行业协会引领作用,搭建“工业(日用)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供需流通平台。加快推进以“联结到户”和“服务到户”为主要内容的“两个到户”工作,把生产服务送到田间,把便民服务送到家中。

    (四)突出激励和引导,扎实筑牢保障体系。以市委“市场主体培育年”“干部能力培育年”建设为契机,抓好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廉政六个方面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动向,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不断向纵深发展。培育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无我、无畏、无私”的工作情怀,引导干部职工有担当“想干事”、有能力“能干事”、有本事“干成事”、有定力“不出事”,培育“有理想、有情怀、有见识、有能力、有影响力”的供销干部,打造一支能吃苦、懂经营、会奉献的供销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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