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株洲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株洲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批准株洲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应由株洲市选举产生的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选举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委员;
九、通过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十、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决定;
十一、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