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要“动真”

  • 上一篇
  • 下一篇
  • 危险的“泄露”。 漫画/左骏

    一丁

    【敢于动真格。】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全省首例房地产开发商侵犯购房人个人信息案。被告房地产公司因泄露购房人信息,被判决赔偿2000元,并在本报刊登公告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已满一年,近年来密集出台的《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中也设置了相关条款对个人信息加以法律保护,足见国家对该内容的重视。

    民之所呼,法之所应。专门法律的出台,严格厘清边界,划出红线,这是社会实现现代化治理的需要,也是打造现代化市民的需要。真正发挥法律的威力,还需要诸多环节,各方思想上要重视,敢于动真格。

    广大市民要动真格。现实中,虽然市民都有过被电话与垃圾短信等骚扰的经历,也意识到自己的信息被滥用了,但真正选择去维权的很少。很多人是因为觉得事情小,或碍于面子,或怕麻烦,不愿意投诉。现在,该法为我们明确指出了维权渠道和路径,广大市民在受到骚扰甚至伤害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作斗争,敢于对滥用自身信息权益的行为说不。因为,沉默就是对违法者的放纵。

    信息处理者要动真格。法律明确禁止“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未经许可提供或买卖”等行为,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都有严格规制,违法的有可能侵权甚至可能罚款坐牢。信息处理者自己要加强自律,不要踩雷撞线,自觉营造守法遵法的从业环境。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要动真格。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责,认真对待每一起投诉举报,不要轻描淡写,就事论事。要敢于动真碰硬,“打破砂锅问到底”,对类似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串并汇总,搜集有力的证据,最终找到源头,彻底查清全部事实,对相关责任人与机构严格法律法规惩处。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