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宪法思维推动中国式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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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卿红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作为一名宪法宣讲者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面对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的美好期待和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要求,我们需要运用宪法思维把准方向、走好中国式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道路。

    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必须遵循以人民权益保障为核心的宪法理念。宪法明确规定了“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国家利益之所在,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宪法逻辑的基石。基于宪法思维实质上就是权利思维,所以运用宪法思维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公民权益保障为核心的价值追求,这也是党的二十大报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根本要求。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职业教育法,从过去“提高劳动者素质”到现在“公民有依法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宪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制度安排和价值原则。职业教育是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只有当职业教育回到“人”,对职校学生的长远发展负责,尊重和保障其权益,把精力投放在高质量人才培养和高质量就业上,才是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新职业教育法根据宪法对接受职业教育者的权益给予了充分尊重和保障,并进行了系统性努力与制度性的具体建设,实现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让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就业有能力、升学有优势、发展有通道的教育类型。要通过加大制度供给,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形成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增加政府、企业等各类保障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高水平的保障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018年宪法修改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明确写入宪法正文,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明确的宪法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展职教工作时,必须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新职业教育法体现并细化了“全面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的基本原则,规定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明确公办职业学校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办职业学校要强化学校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实践证明,只有强化党建引领,促进党的建设与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双融合”“双提升”,才能推动职业院校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职教方针,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的思想建设,遵循“立德树人、德技并修”的根本要求,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根铸魂;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发挥职校领导班子的领头雁效应,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为职校健康持续发展、干部师生健康成长提供政治保障。

    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内容: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新职业教育法根据宪法为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基础,进一步落实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实现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认真学习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运用法律的“镜子”对照职业教育的现实,检查当前的工作是否符合相关的条件、程序,将新的法律制度落实到职业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实践中仍存在多重矛盾关系,如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教育部门与人社部门、职校与行业企业等,要成功化解这些矛盾关系,就要充分发挥新职业教育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功能,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中国式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作者单位: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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