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章
【平时对安全生产投入“一毛不拔”,明日事故或会让你“一毛不剩”。】
今年以来,我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一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被全省各级应急部门立案查处。经了解,这些涉案企业普遍存在员工安全培训作假,对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偷梁换柱”等现象。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要带领企业把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做实做好。
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经营困难,不得不千方百计压缩开支。一些企业负责人只注重眼前的经济效益,忽视企业长远安全发展,认为只要不发生事故就没必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可以“缓一缓、放一放”。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据国家安全部门统计,70%的事故是由职工思想麻痹、有章不循造成的。一次次惨痛的事故警示我们:很多安全事故诱因就是当事人太自信,太相信经验。殊不知,如果不按规办事,一颗螺丝钉、一块小垫片、一个小烟头,都可能会在“蝴蝶效应”的作用下,无情地把人们推向灾难深渊。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一份国外权威研究成果也显示,安全保障措施的预防性投入效果与事后整改效果是1∶5 的关系。
同理,积极的防,远比灾后的救更经济、更实效。一个行业、每个企业在平日里把源头管住,把基层夯实,那么,安全事故自然会少了许多。
对那些管理混乱、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要暴露在阳光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罚得使人胆战心惊”。同时,对那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的给予重奖,“奖得使人眼红”。促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走向正规化、制度化和持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