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张威) 近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目前,《株洲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出台。《规划》主要确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修复任务,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规划》范围包括株洲市行政辖区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约11247.55平方公里。
《规划》立足株洲市自然地理和生态空间格局,衔接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要求,按照山水脉络,从大尺度角度考虑,构建株洲市“一心二廊三山”生态保护修复格局。 “一心”,即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株洲片区);“二廊”,指湘江—渌水生态廊道、洣水—攸水生态廊道;“三山”,为幕阜山生态安全屏障、罗霄山生态安全屏障、南岭山地生态安全屏障。
根据《规划》,将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划分为3个一级分区和4个二级分区。一级分区为长株潭城市群生态修复区、罗霄—幕阜山水源涵养生态修复区和南岭山地带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区。二级分区划定北部城镇生态修复区、攸醴农田生态修复区、中部矿山生态修复区和南部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区。
《规划》提出,到2035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区域生态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维护,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山清水秀土净美丽株洲、幸福融合宜居生态强市基本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