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规范合同救活农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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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军

    通讯员/卜天德 谢长意

    一度走在生死边缘的农业项目“活”过来了。

    12月13日,在株洲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下称农交中心),一场四方调解会后,长沙某农业公司(下称农业公司)与攸县某村村委会代表(应双方要求不具名)达成协议:双方继续履行《土地流转合同》,2022年的土地流转租金,按照分期付款的方式,延长6个月支付。

    去年2月,攸县某村村委会将186户村民的500余亩闲置的土地,委托农交中心寻找受让方,盘活村集体经济。

    通过招商引资,农交中心成功牵线,引入长沙一家生态农业公司,发展苗木种植。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后,村委会及时将土地交付农业公司使用,并在去年拿到了首笔土地流转租金。

    然而,受到疫情影响,农业公司出现经营困难,今年的土地流转租金一直无力支付。眼瞅着得不到农业公司的承诺,焦急的村民把农业公司告到相关部门,提出终止土地流转、恢复土地原貌的诉求。

    一面是精心育种的农业项目,一面是涉及民生的现实诉求,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经过前期调查走访,一场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交中心、农业公司和村委会共同参与的调解会召开。

    “转移苗木,人工、土地租金、苗木折损,这笔费用谁承担?”农业公司心有不甘。

    “租金不到位,就把土地恢复原貌,来年我们自己种!”村委会代表也不退让。

    “一个健康成长的农业项目,是村集体和百姓增收的稳定来源,要好好算算当下和长远这笔账。”农交中心工作人员苦口婆心。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租金支付的模式是可以灵活运作的,任意一方提前终止都将面临更大损失。”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现场普法,并提出延长租金支付时间的建议。

    经过一上午调解,双方终于决定各退一步:农业公司尽快复工复产,筹集土地流转租金,按照分期模式支付,村委会承诺以6个月为时限,并在此期间妥善做好村民思想工作,双方继续履行土地流转合同。

    事实上,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因一方经营状况恶化后不按照约定支付承包款,违反约定协议而引起纠纷时有发生。此外,流转内容不合法、土地增值不对等、签订程序不规范等情况,也容易引起土地流转纠纷矛盾。

    鉴于此,今年5月,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创新我市工作制度的通知》,对创新我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工作进行部署,从核对土地流转信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明确土地流转程序、严格土地流转审核、宣传土地流转政策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此后,我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纠纷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据介绍,截至11月底,我市农交平台累计完成交易项目652宗,交易金额合计8.73亿元,流转总面积达到42.38万亩,共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主体、农户与经营主体之间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6200余份,其中颁发交易鉴证书的58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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