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组合拳”纾困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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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廖明) 12月16日,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株洲监管分局联合印发《株洲市金融支持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纾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9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方案》的具体内容和相关细节,进行推介和解读。

    增量、降价、提质、拓面

    引更多金融活水浇灌小微企业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周文安介绍,制定《方案》,目的在于组织全市金融机构,从2022年12月1日开始,到2023年6月30日止,打出一系列的政策组合拳,加强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市场主体的融资支持,提升其融资便利度并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帮助稳定员工就业、维持经营收支、保存生产能力,助推我市实体经济尽快恢复活力。具体目标概述为:“增量、降价、提质、拓面”八个字。

    从增量来看,全市小微企业贷款总量明显增加。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达到80亿元以上,贷款余额达到480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比达到14%左右,增速显著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从降价来看,小微企业贷款成本持续下降。金融机构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上年平均水平下降不低于50个BP。其中,2023年6月末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平均利率较年初下降50个BP,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平均利率下降至6%以下。对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抵押、担保等融资费用“能免尽免、能降尽降”。

    从提质来看,大幅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办理效率,平均每笔贷款办理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大力开展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有效扩大信用贷款占比,力争小微企业新发放信用贷款占比达到15%左右。

    从拓面来看,小微企业融资覆盖面不断扩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达到85000户,较年初增速显著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于吸纳10人以上稳定就业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需求力争做到“应贷尽贷”。

    贴息、展期、续贷、增信……

    八类具体措施,条条都是干货

    如何确保上述既定目标的实现?

    《方案》从精准摸底融资需求、开展融资对接活动、加大信贷资源倾斜、优先展期续贷支持、切实降低贷款成本等八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

    如在优先展期续贷支持方面,《方案》指出,引导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对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借款人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市场主体,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实施征信保护。

    切实降低贷款成本方面,鼓励银行机构对2023年6月30日前到期的小微企业存量贷款办理续贷,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予以适当下浮。

    对银行机构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发放的,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区范围内的餐饮、服饰、物流行业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主体予以财政贴息,贴息额度为银行机构实收利息的25%,贴息期限最高不超过3个月(90天),单个市场主体多笔贷款的只贴息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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