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7日 我市中小学放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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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孙晓静 通讯员/郑奕) 记者昨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全市中小学于2023年1月7日放寒假,2023年上学期于2月6日学生报到,2月7日正式上课。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如遇冰冻等极端寒冷天气或因疫情防控需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案”的方式调整放假时间。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各校要认真做好复学复课后教育教学工作;要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复课进度,及时调整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方式。若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可以在下个学期合理追赶教学进度,统筹完成本学年度教学任务。同时,可以在下个学期完成教学任务后实施学期检测,也可以在完成本学年度教学任务后实施学年检测。

    放寒假后,各校要科学合理安排好中小学生的假期生活,严格落实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工作要求,积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成才观,注重劳逸结合、综合发展、健康成长。严格落实中央“双减”政策,学生在寒假期间不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

    寒假期间,师生要认真落实自我防护责任,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非必要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尽量不扎堆、不聚集,不串门、少聚餐。在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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