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炎陵县人民政府批准,炎陵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2022〕网挂第323号霞阳镇北门垅(原中医院)2332.72居住用地2202201070年 容积率:≥1.0,≤1.8;建筑密度:≤42%;
绿地率:≥25%;建筑限高:≤20米。
〔2022〕网挂第324号九龙大道南侧1786.6商服用地2252251040年 容积率:≤3.0;建筑密度:≤50%;
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2022〕网挂第325号霞阳镇星潮村(九龙大道北侧)21092.86工业用地4884881030年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
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24米。
〔2022〕网挂第326号康乐大道与斗笠路交叉口东南侧1386.7商业用地-金融保险用地2402401040年 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
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2022〕网挂第327号霞阳镇炎西村(西九龙大道与经一路、经三路、经四路交叉口南侧)18216.05工业用地4214211030年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
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24米。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出让。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2022〕网挂第323、324、325、326、327号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24至2022年12月21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 〔2022〕网挂第323、324、325、326、327号均为2022年12月14日8时起至2022年12月21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2〕网挂第323号2022年12月14日8时起至2022年12月23日11时止;〔2022〕网挂第324号2022年12月14日8时起至2022年12月23日12时止;〔2022〕网挂第325号2022年12月14日8时起至2022年12月23日14时30分止;〔2022〕网挂第326号2022年12月14日8时起至2022年12月23日15时30分止;〔2022〕网挂第327号2022年12月14日8时起至2022年12月23日16时30分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22〕网挂第323号
(1)交易情况说明:经现场踏勘,规划蓝线范围内建筑物面积2463.9㎡,建筑评估价格301.3509万元。地面建筑物价值301.3509万元须由最高报价人自确认最高报价人身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帐户(开户名:炎陵县财政局,开户行:炎陵县农业银行,账号:18128901040000297),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最高报价人自行承担。
(2)按挂牌起始价全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按照违约相关规定处理。
(3)成交后2个月内由县中医院负责供地,水、电由县中医院负责到地块边界。
2.〔2022〕网挂第324号
(1)按挂牌起始价全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按照违约相关规定处理。
(2)成交后2个月内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供地,水、电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到地块边界。
3.〔2022〕网挂第325号
(1)按挂牌起始价全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按照违约相关规定处理。
(2)成交后2个月内由炎陵高新区管委会按现状供地,地块内土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水、电由炎陵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到地块边界。
4.〔2022〕网挂第326号
(1)按挂牌起始价全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按照违约相关规定处理。
(2)成交后2个月内由县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供地,水、电由供水、供电部门负责到地块边界。
5.〔2022〕网挂第327号
(1)按挂牌起始价全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按照违约相关规定处理。
(2)成交后2个月内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供地,水、电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到地块边界。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7(技术信息科)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31-22027867(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