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天执行到位4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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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黄艺璇) “这笔钱真的帮大忙了!”近日,醴陵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醴陵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向该案执行员送去锦旗,感谢他们解了企业燃眉之急。

    该公司与江苏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过一审、二审程序,法院判决江苏某公司需向醴陵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00余万元。然而江苏某公司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

    近期,该公司资金流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发放工人工资都成了大问题,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这钱再拖下去,我们的材料费、工程款、民工工钱都要结不清了。”该公司负责人说。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公司名下财产采取了司法查控措施,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有足额存款,能够满足法院查扣所有执行款项。执行员立即联系了该公司负责人,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责任。最终,经过执行员的释法明理与协调沟通,江苏某公司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仅用2天时间就将执行款项打到了申请执行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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