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职技大赛获奖者福利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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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何春林)近日,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落实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有关奖励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就职称认定、岗位设置以及工资待遇等有关问题明确办理意见。

    《通知》明确关于中、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认定和优先评定问题。其中,获得金牌的在职选手,可由获奖选手单位按原有审批权限和程序,凭奖励通报、选手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直接认定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优先评定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对获得银、铜牌的在职选手,优先评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这对我们所有奖牌获得者,对所有学生和在技术岗位上的工作者,都是一种激励和认可。”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人介绍,全省首届职业技能大赛今年7月在我市举行,株洲参赛选手荣获34块金牌、16块银牌、11块铜牌,金牌数、奖牌数均居全省各市州第一。

    《通知》对大赛获奖选手的聘用和待遇兑现也进行了明确。

    对大赛中获得金牌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选手,由各单位在核定相应岗位职数限额内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或职业技能等级岗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不受职数、岗位限制,允许暂时超岗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落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银、铜牌选手的聘用。

    对大赛中获得金牌的正式在编在岗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教师,直接晋升聘用专技九级岗位,于今年12月底前保障落实奖励政策,按规定及时兑现工资福利待遇;已聘为专技九级以上岗位等级的中、副高专技职称的,优先晋升专技岗位等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银、铜牌选手,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专技岗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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