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检察: 守正创新能动履职 践行二十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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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肖俊 黄成) 近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玉丰主持并讲话,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并交流学习心得。

    会上,黄玉丰表示,党的二十大是党和国家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芦淞区人民检察院要准确把握报告内涵,以人民为中心,既要脚踏实地、严格公正司法,又要守正创新、能动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就下阶段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黄玉丰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的重要意义。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经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来落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切实把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二是要强化组织学习,推动学习走深走实。院党组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率先做好表率;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强交流研讨,创新学习方法和形式,加快比学赶超。三是要学深悟透,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坚持原原本本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要把握好二十大报告中提到的“中国式现代化”“三个务必”等新思想、新内容、新要求,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深刻理解其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忠诚拥护“两个确立”,提升“政治三力”。要联系实际学,对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任务、新思想和新要求,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充分思考,主动谋划。四是要坚持学以致用,以能动履职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履职办案中来,持续做好“利剑护蕾”、养老诈骗专项整治、司法救助、公益诉讼、“三生”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等重要工作,真正践行人民至上、检察为民理念,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能动履职践行二十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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