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枫溪片区06单元07街坊部分地块(南方新材料)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部分地块(天元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规划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部分地块(天元区法院三门人民法庭)规划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2年9月28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评审,于2022年10月18日通过2022年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第3次联席会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以上项目方案予以公示(详细资料请至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和株洲市规划展览馆查看),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1*********,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有效反馈意见期: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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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人:
谢 鹏(18773360882)
沈小雅(1887332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