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两家烟花爆竹企业 各“吃”2万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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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马文章) 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高峰期,却仍有企业无视安全法而违规生产。日前,市应急管理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醴陵市两家烟花爆竹企业的违规行为,各给予2万元行政处罚。

    在醴陵瑞丰烟花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72号工房限定存放药量80千克,实际存在超过150千克;而在58号工房实际存放药量也超过50%以上。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该企业人民币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到醴陵市文武出口花炮厂,执法人员在43号无药材库房看到,地面上密密麻麻的引线就随意放置在屋外。生产工房区域有严格的防火、防静电要求,而有员工却驾驶机动车随意穿行,存在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当场叫停该行为,要求企业负责人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并给予人民币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如果发现有违规现象,可拨打“12350”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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