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庭审现场。
▲召开破产“预重整”案件听证会。
▲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当事人送来锦旗。 通讯员供图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邓画文 郑思琦
湘东大地,湘江之滨,一座当代新城正在崛起。
株洲,建市于上世纪50年代,因工业而立、因工业而兴,一部株洲现代史就是浓缩版的新中国工业史。作为这座城市的法治守护者,株洲法院始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护航株洲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的路径转向,也助力了它从传统老工业城市向制造名城、幸福株洲的伟大蜕变。2022年以来,株洲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上级法院的要求部署,推动各项工作取得跨越式发展。截至9月30日,全市法院共收案61835件,结案56251件,结案率90.97%,排名全省第2,其中株洲中院收案4834件,结案4491件,结案率92.9%,排名全省中院第1,司法绩效持续领跑全省,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少年审判等7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推介。
党建引领 凝心聚力忠诚履职不辱使命
“必须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从思想上不断加深认识、从情感上深刻领悟认同、在行动上自觉转化落实。”株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坚在讲授“两个确立”专题党课时强调。
壹引其纲,万目皆张。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株洲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把党管政法的原则贯穿于全市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二次党代会、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50余次。为将党的领导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办案效能,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陈坚院长担任审判长,依法妥善审理杨懿文、周纯良案等重大敏感案件,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同时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职能作用,主审株洲地区首例因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引发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筑牢生态屏障、推进构建生态文明体系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今年来,株洲中院院领导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刑事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均为100%,发挥了院领导在审执一线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蓄积“领头雁”效应。
“这次学习培训让我很有收获。我更深刻感受到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跟党走,是每一名法院干警、共产党员的应有之识、应尽之责。”株洲中院干警张宁对为期一周的红色主题教育培训很有感触。
今年来,株洲法院持续加强科学理论武装,邀请市委党校讲师授课3次,党组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4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25次,不断筑牢干警思想根基,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出台《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方案》,建立十大重点岗位专业素养库,大兴钻研业务之风,中院创办“法官大讲堂”,组织各类培训活动22次,参训干警超过2000人次。发挥英模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执法办案能手、纠纷调解能手“每月一星”评选,已推选先进个人11人、先进集体3个参加全国、省、市有关评选。3名干警被录入全省先进典型库。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陈善文被评为平安湖南建设先进个人。
为大力弘扬清风正气,营造“勇当闯将,敢为创客,争做干才”的工作氛围,树立崇尚实干、注重实绩鲜明导向,株洲中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提拔了16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绩效突出的中青年干部为部门正、副职,完成49名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职级晋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干部队伍严重老化、后备干部青黄不接问题,进一步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
聚焦主业 担当为要 依法履职不负众望
株洲两级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动摇,全市法院一审发改率排名全省第一,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排名全省第一,中院机关和全市法院综合分数排名全省第一。不断加强执行工作,实际执行到位率48.1%,排名全省第一。
“判决如下:被告人高某犯贩卖毒品罪……”随着法槌坚决又清脆的敲击声,株洲中院当庭宣判了一起重大贩卖毒品案,依法以贩卖毒品罪从严判处被告人高某无期徒刑的同时,加强经济制裁力度,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第35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株洲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本次集中宣判活动共有中院和7个基层法院参与,共宣判毒品案件9件25人,所判处的案件中无一被告人判处缓免刑,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严厉打击的决心,以及对毒品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严惩、“零容忍”的态势。
“‘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我希望你们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小公民,更希望有更多同学从小树立法治信仰,将来投身国家法治建设。”在株洲市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上,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坚语重心长的讲话,获得了阵阵热烈掌声。
2022年5月20日下午,陈坚院长走进株洲市第二中学,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自今年5月1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有81名资深法官承担起法治副校长的职责,成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方面的“主力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力护航。
不仅如此,株洲两级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惩处其他各类犯罪。攸县法院审理的何某贩毒案入选最高法院2022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贯彻危险驾驶罪案件相关会议纪要,全市法院危险驾驶罪案件同比下降28.7%。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株洲样板。
日前,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7610件,审结34010件,结案率90.43%。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公正、高效、便捷解纷的司法需求,深化诉源治理,探索多元解纷“株洲模式”,全市法院针对特定行业设立交通事故、物业纠纷、劳动争议、金融纠纷等诉源治理工作站67个,速裁快审各类案件9890件,分调裁审案件占比达83.47%,简案平均审理时长缩短至23.36天。
株洲法院始终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审结涉中国中车、北汽等知识产权案件239件,助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同时立足株洲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株洲模式十周年这个关键节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与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作协议,共同设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动调解工作站。据悉,依托知识产权保护联动调解工作站,双方将在诉调对接、技术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强化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形成优势互补。
今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9100件,审结17491件,结案率91.58%,排名全省第2。部署“服务株洲农商行金融安全”集中执行夏季风暴行动,保障金融业繁荣稳定。强力推进许爱民、吴增明涉黑案等重点案件执行,全市法院总执行到位金额超过45.34亿元。继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审判执行专项活动,为农民工执行到位工资830余万元。
践行宗旨 甘于奉献 为民履职不忘初心
“没想到到你们来得这么快!你们驻企,为我们保驾护航,我们非常欢迎,由衷感谢。”湖南湖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荣华对法院驻企特派员的到来表示欢迎。
今年5月,在株洲市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暨驻企特派员动员培训会召开的第二天,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颖红作为中院驻企特派员,来到对口联系的企业开展座谈,通过与企业“零距离”接触,有针对性地了解企业需求。
营商环境是一座城市重要的软实力。为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强引擎”,株洲法院出台《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等办法,持续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年等“暖企行动”,调研走访331、中车等制造企业,努力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今年5月,陈坚院长专程到联系重点项目——艾硅特活性稀释剂和UV树脂项目调研,进一步加大司法服务力度,构建相关工作机制,主动排忧解难,服务保障项目建设。
一面写着“明辨是非 判案公正”的锦旗,是株洲中院邓画文法官收到的一份来自重庆市的特别礼物。这面跨越千山万水到达株洲的锦旗来自当事人崔某川。二审过程中,崔某川因疫情原因被隔离,庭审被迫推迟。考虑到有两方当事人系外省人,疫情蔓延往来不便,为提高诉讼效率,尽快解决纠纷,主审法官邓画文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了云视频询问,并依法及时作出公正裁判。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今年来,株洲法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用足用好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今年以来,株洲法院开展网上开庭活动超过550场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疫情防控期间司法服务“不打烊”,实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
处于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信访安全稳定工作尤为重要、意义重大。株洲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攻坚行动,两级法院院领导负责化解稳控所有“到省赴深上京”信访积案,共116件,全力以赴护航党的二十大。陈坚院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先后接访信访当事人50余人。
明确导向 锐意改革 能动履职不负重托
今年1月,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裁定将一件民事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并在当天将民事裁定书以电子版本的形式送达给各方当事人,这是新民诉法实施后,全省首次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
为进一步落实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株洲中院根据结合两级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民事诉讼程序独任制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在兼顾当事人诉讼权益保障和司法效能提升的基础上推出司法改革“株洲经验”,创新构建“精准分流、速裁速结、全面监管”三维一体独任审判机制,取得良好成效。中院二审独任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24.25天,较其他二审案件缩短15.61天,相关经验被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动态》推介。3篇案例入选全国年度案例,2篇入选省高级人民法院参考性案例,1篇入围全国指导性案例。
2021年,一声“惊雷”震醒株洲——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株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华晨公司是湖南省房地产龙头企业,该重整案涉及资产168亿余元、债权179亿余元、待交房业主1.6万余户,波及全市5万余人,是湖南省涉及楼盘最多、购房业主最多、受影响群体最大、维稳难度最大的房企重整案件。
株洲中院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关于以重整方式整体处置株洲华晨房产公司系统性债务危机的工作方案》,建议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协调机制作用,成立华晨公司问题处置工作小组,采用(预)重整与庭外重组相结合的方式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予以综合性整体解决。2021年4月27日,株洲中院依法裁定对华晨公司等13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有效避免华晨公司旗下土地资产被强制无偿收回的风险。2022年8月19日,株洲中院裁定批准华晨公司等13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华晨公司的重整程序。至此,华晨公司由重整期转为重整执行期,已于2022年9月30日全面复工。
今年6月,株洲中院出台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正式公布试行。该文件通过对预重整主体、启动程序、府院联动、审查识别、管理人选任、启动效力、与重整程序的衔接、程序终结等全方位的规定,探索构建具有株洲特色的“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相衔接”困境公司解救机制,维护债务人、利害关系人多元化利益,打造帮助困境企业“涅槃重生”的株洲模式,以司法引领和保障现代化新株洲建设。
近日,株洲中院制定出台了《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细则(试行),该《实施细则》是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后,在全国法院首创式的细化与落实,是株洲法院深化刑事审判制度改革、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的有力体现。
国家赔偿审判工作是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株洲法院坚持“当赔则赔、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工作理念,不断提升国家赔偿审判专业化、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打造试点工作“株洲样本”,圆满完成最高法院行政、国家赔偿审判流程标准化试点改革,纳入试点案件共计429件,审判效率提高10.91%,得到最高法院肯定。
人寰时序常易换,喜看今番多不凡。七十载倏忽而逝。回顾这座城市的更迭,变化的是转眼间一江碧水映青山、两岸风光美如画的繁华,不变的是历经时光沉淀、薪火相传的火车头精神。回首审判事业的变迁,变化的是愈加充实的干警队伍和更为完备的基础设施,不变的是,代代株洲法院人司法为民的初心。站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崭新起点、处于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株洲法院人以丹心作笔,描绘法治株洲新画卷,以实干为墨,渲染幸福株洲新华章,用浓墨重彩的一笔献礼党的二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