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家市场主体 免罚近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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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易蓉 通讯员/蒋雪芳) “这次不处罚,是一次‘有温度’的执法,对我们民营企业帮助很大!在以后的经营中,我们一定遵纪守法。”近日,湖南某科技公司株洲分公司的刘姓负责人感慨地说。

    不久前,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收到群众举报,称湖南一科技公司株洲分公司涉嫌违法收费,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调查。

    经查,该公司主要从事线上停车收费服务,未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明码标价义务。经办案人员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当事人初次违法,因对发改委政策文件理解有误,危害后果轻微并且及时整改,市市场监管局经案审会研究,按照“首违不罚”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最后作出了不予处罚决定。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助企纾困工作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并举,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对符合法定条件的21家市场主体免予减轻行政处罚,减免罚金额近300万元,免罚及减罚案件主要集中在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易发、多发领域,涉及市场主体登记证照管理、广告、食品、价格、知识产权等7个领域。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免罚轻罚不等于免责,市场主体受到免罚轻罚后,该局还运用政策辅导、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电话回访等方式,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指导,责令其纠正,以更好地敦促其自觉守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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