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黎世伟 通讯员/谭泽飞 罗慕真) 9月27日,炎陵县人民法院王家渡法庭利用视频,通过远程开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案标的30万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该案被告曹某某、孟某某以经营周转为由,向原告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并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合同到期后,两被告未能按约偿还借款,从而引发纠纷。经承办法官与原、被告沟通,当事双方均同意调解。但被告曹某某人在外地,无法到庭参加调解,法官决定利用视频,进行远程开庭。
调解前,法官对被告就远程开庭操作步骤进行详细指导。庭审中,法庭组织当事人在线进行了身份核实、陈述、答辩等诉讼程序。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法官耐心释明法理,厘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耐心劝导工作后,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即曹某某、孟某某愿意在约定期限内,偿还所欠的借款本息427279.99元。
近年来,炎陵县人民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创新庭审模式,运用远程审理、全程录音录像等一系列新办案技术,有效降低了当事人应诉成本,提升了审判修效率。特别在疫情防控期间,真正做到了庭审、防疫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