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二、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五通”,红线内场地平整。
挂牌起始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1月7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8:00至2022年11月7日17:00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2年10月31日8时起至2022年11月9日16:00时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交易情况公示:(1)为加强对入园产业项目的开发利用管理,最高报价人应持有与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签订的《进区合同》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竞买保证金不计息退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2)本项目实施“标准地”出让,项目需执行、符合以下“标准”:①项目产业分类为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产业分类;②固定投资强度为360万元/亩;③地均收入≥450万元/亩;④地均税收≥25万元/亩;⑤须执行的开发强度标准为:按2022年9月9日,株洲市天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编号为[2022]19)规划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2.0,建筑密度≥40%,绿化率≤15%;⑥环评标准:符合环保二类工业用地标准;⑦科研≥5% ;⑧须执行的建设标准为:宗地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竞得人应开工建设;建设周期2年,即至交地之日起2年内须建设完成并投产;⑨逾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处置:竞得人不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人有权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扣除定金(按宗地出让价款的20%确定)后直接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3.土地出让价款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至不低于出让成交总价款的50%,自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全额缴清。
4.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工作规则的通知>(株资规办发[2021]43号)》的规定实施交地。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89991216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1(技术信息科) ;
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731-28685027(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