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委原书记杨懿文在株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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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贺天鸿)8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常德市委原书记杨懿文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坚担任审判长主审本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向新林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懿文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省人大代表、各界群众共计80余人旁听了庭审。

    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21年,杨懿文利用担任长沙市外贸局局长,长沙市商务局局长,长沙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长沙县委书记,娄底市人民政府市长,常德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承揽、规划调整、土地出让金减免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79.3466万元。截至案发,尚有3373.6657万元未实际收受。2008年至2013年,杨懿文在担任长沙县人民政府县长、长沙县委书记期间,违反规定让他人低于市场价竞得土地,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305.14万元。杨懿文的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杨懿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杨懿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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