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门出台20条安全生产管控措施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廖明

    通讯员/夏四亮) 9月27日,记者从株洲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围绕强化源头管控、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强化督导问责四个方面,制定出台了《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强化安全生产管控措施20条》,要求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认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高质量安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强化源头管控方面,重点从船舶、渡口、“两客一危”、农村客运、巡游出租车、城市公交、交通建设项目、铁路等方面入手,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行业相关规定,开展全方位“体检”,由执法部门、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安全检查专班,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在加强督促指导方面,要求开展全覆盖督查、指导域内依法查处、落实“一稳三保”等工作,通过严格督导、严格执法,形成上下联动全力以赴抓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在加强安全体系建设方面,主要从坚持日报告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研判机制、开展为企排忧解难行动等方面发力,旨在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应急体系。

    在强化督导问责方面,重点对严肃问责事项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单位部门加强信息报送和情况报告,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和钉钉子的精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