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形同虚设 餐馆被罚36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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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马文章 通讯员/周舟) 近日,醴陵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督查,聂姐餐馆五环店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安全隐患,被依法处以36600元行政处罚。

    该餐馆有5层,总建筑面积达到2000余平方米。其中,消防隐患有室内消火栓泵不能启动;喷淋泵不能正常运行;四、五楼火灾报警按钮按下无反应,感烟探测器无反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醴陵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查处,给予处罚款人民币36600元,并要求其立即改正,消除火灾隐患。

    此外,芦淞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发现,云山诗意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防火门损坏数量大于50%;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率大于5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消防监督员依法对该小区物业公司株洲市佳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单位负责人限期整改。

    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发现身边存在消防设施、器材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消防安全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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